合肥注册公司的名称登记说明

日期:2023-11-26作者: 床品系列

  在合肥注册公司的话第一个事情就是要想个名字,那企业名称不是我们想怎么取就怎么取的,接下来我们就说下合肥注册公司的名称登记必须要格外注意的。

  (一)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与以下情况的企业名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企业因前两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二)企业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字号相同(不体现行业特征企业名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别的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相同;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内容大多数来自:《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二)企业名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二)企业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合乎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内容大多数来自:《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九条、《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十条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内容大多数来自:《企业名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三条、《企业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哪些公司能够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 “国际”字样

  企业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 “国际”字样,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 “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的企业;

  (二)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