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日期:2023-09-22作者: 服饰系列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各银行机构,各有关企业(个体户),各购房人:

  根据《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详见附件),我局制定了《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消费券发放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相关的单位将文件转有关行业协会、市金融局将文件转各银行机构、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有关企业(个体户)报名参与活动。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将文件转至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并做好相关解释答疑工作。

  根据《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消费券的申请、发放和使用等有关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第一档:从2022年4月28日0:00:00起,办理合同网签的100㎡以上(含100㎡)、前5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按合同定稿时间排序,每份合同只能发放一个消费券包,若同一份合同有多名购房人,则由合同中排序第一位的购房人负责申请和使用消费券,下同),每套发放5000元消费券,总价值25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二)第二档:从2022年4月28日0:00:00起,办理合同网签的100㎡以下(不含100㎡)、前4000套新建商品住房,每套发放3000元消费券,总价值1200万元。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第一档:发放最多5000个价值5000元的消费券包,每个券包含21张消费券。具体构成如下:

  第二档:发放最多4000个价值3000元的消费券包,每个券包含15张消费券。具体构成如下:

  (一)确定名单。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江门市交易系统),确认合乎条件的网签购房合同及其购房人(名单确认前注销合同的不计算套数,下同),将相关信息录入“宜居乐购”小程序,通知购房人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申报、领取消费券。

  (二)申报领券。购房人收到“宜居乐购”小程序短信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点击这里可以进入购房人申报入口,确认申请消费券相关条款,填写有关信息,并拍照上传相关证件后,提交完成申报手续。购房人可在“宜居乐购”小程序查看公示中名单。

  从2022年4月28日0:00:00起,至2022年5月29日23:59:59期间,通过江门市交易系统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的购房人(100㎡及以上不超过5000 套、100㎡以下不超过4000套,超过则按合同定稿时间排序发放),在2022年6月1日9:00-2022年6月10日23:59:59期间,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申报领券。

  从2022年5月30日0:00:00起,至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的套数达到每档次规定的套数(即从2022年4月28日0:00:00起开始计算,建筑面积100㎡及以上的达到5000套、建筑面积100㎡以下的达到4000套)期间,通过江门市交易系统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合同网签的购房人,根据收到的相关信息,及时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申报领券(第一期发放完毕后,原则上,每周一通知上一周网签的购房人),待达到规定套数后,“宜居乐购”小程序会再次通知购房人在5天内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完成申报手续。

  (三)审核公示。申报时间截止后,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购房人申报资料做审核,审核结果在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宜居乐购”小程序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处理。

  (四)发券使用。公示结果通过后,以券包的形式发放给购房人。购房人在进行消费使用时可自动核销。消费券有效使用日期均截至2022年9月30日23:59:59。

  每笔交易只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可以在商家其他优惠活动的基础上叠加使用。消费券不能转让,不能共享。消费券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23:59:59,有效期结束后未使用的消费券将由系统自动收回。其中:

  (一)补贴金额在100元以上(含100元)消费券,适用于江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实体店及生产企业。行业主要范围: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行业(行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

  (二)补贴金额在100元以下消费券,适用于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可支持微信等线上支付的守法经营商家实体店。行业主要范围:酒店、民宿、景区、餐饮行业(行业名称以支付平台提供为准,下同)。

  (一)注销流程。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2年9月30日23:59:59(含)前注销对应购房合同的,承诺在注销合同前,退回已领取消费券总金额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账号:00671-000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江门江翠支行),待2022年9月30日23:59:59(不含)后,由主办方根据购房人实际使用消费券情况,按照有关程序办理退款手续。

  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若在2022年9月30日23:59:59(不含)后注销对应购房合同的,按照消费券实销金额等额退回已使用的补贴资金至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述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注销的材料之一。

  (二)违约责任。若已领取消费券的购房人未按活动要求,通过与商家虚构消费等行为套现消费券的,一经查实,取消购房人和商家参与本次活动资格,保留依照法律来追究参与套现的商家和购房人的法律责任。

  商家需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最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可支持微信等线上支付,且属于建材、家具、家装、家电、家饰、家纺、家庭用品行业(行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及生产企业线.报名方式

  符合要求的商家通过“宜居乐购”小程序,点击这里可以进入商家报名入口,确认报名参与活动相关承诺,填写商家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营业执照后,提交完成报名手续。

  由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家报名资料做审核公示,审核公示(公示期1天)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酒店、民宿、景区、餐饮行业分类中直接圈选商家。

  在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可支持微信等线上支付的守法经营(最近三年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商家实体店,属于酒店、民宿、景区、餐饮行业,但未被圈选的商家,能登录“宜居乐购”小程序自行报名,审核公示通过的,能参加活动。

  附件:1.(江建房函【2022】12号)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购房消费券发放细则.pdf

  2.关于印发《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发文).pdf

  主办: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中国侨都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