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驾游车子塞满日用品被查媒体谈论:人货混装需更精准界定

日期:2023-05-01作者: 产品中心

  据光明网报导,近来,有网友自驾游带着很多日用品在贵州剑河县被交警以“人货混装”为由拦下。当地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随后回应称,相关车辆的确归于人货混装,但关于当事驾驶员,交警采取了柔性法令,以批判教育为主,未进行处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则,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则载货,一起制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则进一步对相关规则做了清晰——载客轿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方位的状况下,车厢内能够附载暂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

  上述事情中,从涉事面包车的载货状况看——“后排座位的方位都被堆满了物品”“塞得满满当当”,交警的确定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这明显引发了不少人对此的疑问。

  在私家车不断增加、日益遍及,各种自驾游习以为常的今日,“人货混装”尤其是载客机动车“混装货品”的现象,实际上早已家常便饭。这种实际布景下,法令者假如简略地将很多带着各种“生活用品”的私家车,一概确定为违法性质的“人货混装”,不免显得不入情入理,恐怕也未必符合相关立法的原意。

  正因而,在上述事情中,当事法令交警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变通处置,“以批判教育为主,未进行处分”。不过,对个案的处理无法处理遍及性问题。追根溯源,实际上仍是现行有关“人货混装”的规则自身,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比如对“人货混装”中的“货”,究竟怎么科学而实际地予以厘清、边界在哪儿?相关施行法令是否存在滞后于客观实际的状况,有没有修正的必要?换句话说,要想有用化解“人货混装”之类的法令为难,不能总是靠交警的权宜性质的“人性化法令”,而要上升到详细法令层面,让更多法令者有清晰的“索引”和“攻略”。

  鉴于自驾游在当下的遍及性和人们的出行、出游需求,相关的法令法规实际上是存在健全、完善、细化的空间和必要的,某种角度上,这也是完成良法善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