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3-07-23作者: 产品中心

  本半年度陈说摘要来自半年度陈说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运营效果、财政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出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陈说全文。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宣布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8月16日以电邮方法向整体董事和监事宣布关于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告诉,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资料经过电邮的方法送到一切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法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到会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越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用。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掌管,公司部分监事、高档办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举行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矩。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仔细评论并表决,共同同意构成抉择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半年度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状况宣布了独立定见,以为:到本定见出具之日,公司征集资金的寄存和运用状况契合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买卖所关于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寄存和运用的相关规矩,不存在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违规的景象。

  三、审议经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存告贷危险的评价陈说》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触及华联财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买卖的存告贷事务宣布了独立定见。独立董事以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触及华联财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买卖的存款、告贷等金融事务状况,严厉依照原审议同意内容履行,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矩,该买卖契合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契合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状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宣布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不存在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邮方法向整体监事宣布举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告诉,并将有关会议资料经过电邮的方法送达整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法举行,应参会监事3名,实践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举行契合有关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矩。会议审议并共同经过了如下方案:

  一、审议并共同经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陈说全文及其摘要》,并宣布如下审理定见;

  经审理,监事会以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陈说的程序契合法令、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矩,陈说内容实在、精确、完好地反映了公司的实践状况,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二、审议并共同经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征集资金寄存与实践运用状况的专项陈说》 ,并宣布如下审理定见:

  经审理,监事会以为:公司征集资金的办理、运用及运作程序契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和运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2022年)》及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办法》等有关规矩,征集资金的实践运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背法令、法规及危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矩》、《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等法令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矩,自己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理相关资料后,依据自己独立判别,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方案宣布如下独立定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出资办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财物并征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答应[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非揭露发行255,192,878股征集配套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挂号请求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共征集资金859,999,998.86元,发行价格为3.37元/股。

  上述征集资金总额现已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号《验资陈说》验证。

  依据相关法令法规和标准性文件的规矩,公司对征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在银行建立征集资金运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政顾问签订了《征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厉依照相关规矩进行征集资金的保管与运用。

  公司独立董事以为:到本定见出具之日,公司征集资金的寄存和运用状况契合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买卖所关于上市公司征集资金寄存和运用的相关规矩,不存在征集资金寄存与运用违规的景象。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判别,就触及华联财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买卖的存告贷事务,宣布如下独立定见: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触及华联财政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买卖的存款、告贷等金融事务状况,严厉依照原审议同意内容履行,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矩,该买卖契合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契合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危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状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矩》、《关于标准上市公司与相关方资金来往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告诉》、《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矩,咱们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状况进行了仔细核对,现对相关状况做出专项阐明并宣布如下独立定见:

  依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彼此融资担保协议》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的告贷余额总计不超越16亿元人民币。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华联集团供给担保的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以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危险操控认识较强,对外担保的批阅程序契合有关规矩的要求,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状况。